每日新闻网讯(彭军)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及合法权益,公安县斗湖堤市场监管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市场监管排查实际情况,向涉老养生保健馆发出风险提示函,提前开展风险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经营风险。
经排查,该所辖区内共有2家涉老养生保健馆,其中1家涉及医疗器械经营。这些经营场所服务对象均为老年群体,存在诸多潜在风险。针对核查情况,该所向经营者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风险警示:一是商品性质误导风险:明确告知经营者,其销售的部分商品属于日用品范畴,并非医疗用品。严禁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疗效显著”等诱导性表述,以免误导消费者,引发消费纠纷。二是保健品虚假宣传风险:强调预包装保健品仅具备一般保健功能,绝不能替代药物宣称治疗效果,避免因不当宣传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隐患。三是营销授课违规风险: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现场授课课件存在对商品及服务的过度宣传现象。对此,严令禁止通过夸大功效、虚假承诺等方式进行推销。四是会员收费合规风险:特别提醒经营者,会员收费对象必须为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严防出现违规融资借贷等问题。
该风险提示函还着重强调,上述风险列举并非全部,经营者在开展商品交易活动前,必须充分做好风险评估,合理安排财务规划,避免自身及消费者遭受重大损失。同时,要求经营者务必向消费者明确提示“经营有风险,交易须谨慎”。此外,经营者需签署承诺书,确认已认真阅读风险提示内容,知悉并愿意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
通过此次提示,有效增强了养生保健馆经营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对化解经营风险、规范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王明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