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辽宁讯 文/孙仲兴
1978年,我供职于北票矿务局三宝煤矿党委宣传部。天天要乘坐北票矿务局的通勤小火车,前往远离北票市区二十来公里的三宝煤矿上班。一天,恰好与邻居——北票矿务局保卫处副处长于海青同车而坐。他笑容满面地询问:“侄小子,有没有意愿来叔叔这里工作呀?”我随意回应:“当然好了,这样就不用天天来回奔波了。”
虽是随口答应,于海青副处长却认真以待。原来保卫处正缺一位刑侦技术员,需擅长照相和撰写材料。没想到经过一番考查,他们竟选中了我。1978年3月,一份调令便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
初入保卫处,我对一切均感陌生。于海青副处长亲自带领我前往朝阳公安局技术处,拜师学艺于高处长,学习刑侦技术;又赴沈阳公安厅刑侦总队研究案卷,探索整理之道。经过两个多月的勤学苦练,我对刑侦技术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唯有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吧!首次参与盗窃现场的侦查让我记忆犹新。在于副处长的指导下,我圆满完成了现场方位图的绘制、取证照片的拍摄以及指纹,脚印的提取。于副处长满意地称赞:“好小子,大叔没看错你。”
1979年的寒冬异常严酷,总机厂连续发生数起电器维修中的紫铜线被盗案件。我经过现场侦查,提出了侦查方向,并得到了领导的认可。连续三天,我与护厂队的刘锦生等五位同事,在总机厂东大墙外蹲守。三九严寒,冷风刺骨。为了抵御寒冷,我拿出十元钱,让刘锦生去工村商店购买了北票酒厂的老白干和两袋咸菜,我们轮流饮用,暖和身体。终于在盗贼企图翻墙入厂时,我们当场将他们抓获。经过审讯,原来前两次盗窃电机紫铜线的也是他们干的。
工作便如此逐渐步入正轨。每日我裤袋中揣着那把小巧精致的德国制“枪牌橹子”(人称“一点红”),骑着单位配备的富士牌自行车,上下班途中都充满了愉悦和美满感。1980年初的一天,刘仪处长与于海青副处长将我召至办公室,脸上神情既严肃又庄重,他们说道:“目前我们保卫处的职能已不足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成立公安处、局的职能,已刻不容缓。我们已就此事与朝阳公安局、省公安厅进行了多次沟通,现在需你带着刘锦生,利用你们在省内的关系,推动此事进展。”
北票矿务局保卫处自1948年成立之初便名为公安局,直至1953年才更名为保卫处。我提出:“我们在向上级报告中,应明确提出‘恢复原有名称’,而非‘新设’,以便获得领导批示同意。”此言一出,处领导随即安排档案室翻找出相关档案,并以北票矿务局的名义向上级递交了报告。任务就是命令,我与刘锦生火速赶往沈阳,向省公安厅左琨厅长详尽阐述北票矿务局恢复公安处的重要性和深远的社会责任。我们这两个三十余岁的年轻干部,竟然说服了这位曾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革命厅长,赢得了他的同情和支持。不久1980年5月,北票矿务局公安处正式成立。
三年来的公安工作经验表明,那时人们的心态十分纯朴,评判一个人,不是看其送了多少红包,而是看其工作能力如何,是否称职胜任。如今我的孩子也步入了公安系统,我常提醒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欣慰的是他十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廉洁自律,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真诚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多次评为所在市局的先进工作者、优秀中共党员,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看到下一代能够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家风、党风,我由衷地感到满足。
编辑: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