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讯(mm01)近年来,国家对农村自建房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制定了一系列制度,目的就是规范农村自建房的各个环节,其中房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仍存在私自建设,且违规、违法的乱象。
近日,本网不断接到当地群众反映说,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迎宾大道与X007交叉处南1000米左右路西、一在建项目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情况下,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以自建房名义违规违法建设,当地监管部门却视而不见。接群诉后,本网人员赶赴实地走访调查。
2025年7月18日,本网工作人员由群众指引来到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通过项目现场观察,该项目矗立在迎宾大道南段西侧,显得格外醒目,该处建筑主体为2层临街商业楼,现第二层屋顶已打好水泥顶,一层高6米,二层高4米,需注意的是,该处在建项目大门口都未有任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标识,而项目区域虽有绿皮挡包围,但均未使用环保设施设备,以及场内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凌乱不堪,一片狼藉。据反映人讲,该处在建项目是本村一村民建设的,占地面积约1000多平米,后边待建楼房约700多平米,占用的都是村集体土地,那么,该处在建项目是否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权是以什么方式取得?用地审批及规划等手续是否办理?对此,本网向枣庄市山亭区有关部门求证。
山亭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说:”你打办公室主任电话,我是办公室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然后给了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一个电话号,但是我们多次多时段拨打,始终没人接听。
为进一步落实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村民反映的违法建筑的详细情况,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拨通了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办公室电话,城头镇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你反映的问题有城建办李主任负责,你可以向李主任了解情况”。然后给了我们工作人员李主任的电话号码,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在拨打两次没人接听的情况下,只好给城头镇城建办的李主任发了一条短信说明来意,随后城头镇城建办李主任回拨了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正开着车,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说,你先忙稍后联系。但是当我们再次拨打城建办李主任电话时却始终不再接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农村居民建设住宅应符合区、镇、村建设规划,限于使用人兴建自住房屋,禁止非法买卖、出租或以合作建房的形式变相买卖土地。
该村民反映的违法建筑占用的土地性质,政府批文等资料如何查阅?以及该临街商业楼项目的乡村建设规划、施工等手续是否已经取得?
在这些问题上,对于城头镇政府城建办李主任得知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向他打电话的用意后不再接电话,似乎也证实了该村民反映的在建项目前置手续的不完善的认可?更是对当地有关部门在某些项目审批、监管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枣庄市山亭区住建局‘工程建设管理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你反映的在建项目经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属无证建筑,已责令他们停止建设,因为我们不清楚他们这个项目前期规划是什么情况,施工许可证是在规划等手续完善之后才能办理的,如果规划等手续不合法的情况下,施工许可证是办不了的,至于如何对其处罚,首先要有规划部门做出处罚,我们现在已去制止他们违法施工了,后续还要看其他情况”。
令人疑惑的是 ,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多次多时段向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自然资源部相关科室打电话,但遗憾的是始终无人接听。对在建项目土地、规划等合法手续问题以及调查核实结果,始终是杳无音讯,石沉大海。
2020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依法依规编制规划、监督实施规定,防止出现违规许可、未批先建问题。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
对违法违规审批用地、发放规划许可,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自然资源部将依法开展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约谈、问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该处违法项目能在众多监管部门“眼皮底下”肆无忌惮的拔地而起,究竟是当地监管、执法部门工作流于形式?还是监管缺位?难道是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在某些项目审批环境中存在“真空地带”?还是存在一定的“利益输送”?
其实,国家制定下达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无论在土地上建设什么项目,均明确指出各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像这样的违法项目,没有有关部门的“袒护纵容”,没有一些领导干部给予的一定“特权”,就想开通“绿色通道”,是很难行得通的。
眼下,当地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也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环境提升,符合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但群众安居乐业、经济推进的基础上,应该严格把关,尤其是对房地产营商环境及群众的真正诉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按照当地空间规划,建设指标等,合法合规使用土地,防止“走样 跑偏”。同时,更应该重视各个审批、监管环节,尤其涉及到房屋建设中脱离监管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对此,我们希望当地一查到底,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给群众一个合理的答案,并希望有关部门扭转工作作风,接受社会监督,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实办事!
截至发稿前,我们每日新闻网未收到当地对违法项目查处情况的任何反馈。我们将持续关注! 编辑:王明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