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头条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成为会员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就案说法 > 网约车以“家用车”投保,保险公司不管赔

网约车以“家用车”投保,保险公司不管赔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时间:2024-09-03 12:26:24 | 点击:4213

近些年,开网约车成为越来越多社会灵活就业者的选择。因营运车辆与家庭自用车辆的商业险保费差距较大,为降低成本,不少网约车车主将车辆以家用车性质进行投保。发生事故后,车主向保险公司理赔,因此产生纠纷。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认定保险公司在商业险保险责任范围内不承担案涉赔偿责任,判决由车主向原告支付垫付的车辆维修费4.5万元。

临海小伙子小李没有固定工作,听说开网约车既赚钱又自由,便在去年年初购买了一辆10多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小李购买保险时,发现以家庭自用车投保,保险费仅需 5000多元,但如果以营运车辆投保,保险费就涨到1万元以上。买车后,小李手头本就不宽裕,要花万余元买保险实在是有些心疼。小李向身边开网约车的朋友打听,还真问到了省钱“诀窍”。于是,小李也有样学样,向甲保险公司谎称车辆用于上下班代步,于2023年5月19日以家庭自用车辆的性质投保了商业保险。

之后,小李在多家平台上注册,开始跑网约车。为了尽快回本盈利,小李有时半夜也在接单。因接单次数多频率高,小李成为打车平台的金牌车主,收入也与日俱增。

2023年9月25日,小李接到目的地为临海火车站的订单,因为火车发车时间快到了,乘客万分着急,不停地催促小李开快点。小李便借用对向车道进行长距离超车,不料与对向车道上正常行驶的小王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小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小王在4S店进行维修,共花费4.7万元,并向自己投保的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甲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支付理赔款2000元。乙保险公司向小王支付保险理赔款后依法取得了代位求偿权,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支付乙保险公司垫付的车辆维修费4.5万元,甲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甲保险公司辩称已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了保险责任,认为小李向甲保险公司投保时是按家庭自用车进行投保,但事实上小李成了专职的网约车司机,该新能源汽车已经改变了使用性质,从家庭自用车变成了营运车辆,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甲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予赔偿。

临海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以家庭自用车的名义为车辆投保,甲保险公司亦按照家庭自用车的标准收取保险费。实际用车过程中,小李以营利为目的驾驶该车辆持续从事营运活动,已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导致案涉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小李作为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增加保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并返还剩余保费。小李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要求甲保险公司在商业险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事故损失,有违诚信及公平原则。且甲保险公司在保单等文件上已载明相关免责条款,并加黑、加粗,对投保人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小李为自己当初的决定而懊悔不已,表示完全接受法院判决,算是给自己买个教训,并表示将提醒身边的网约车司机要如实投保。

观察思考

诚信投保方能有效保障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机动车按照用途可以分为家庭自用车辆和营运车辆两种,保险公司对其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保险费率,营运车辆的保费高,是因为营运车辆与家庭自用车辆相比,运行里程多,使用频率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就更高。本案中,小李将私家车由家用性质改为营运性质,属于“导致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又未履行通知义务,保险公司只能赔付交强险,而拒赔商业险。

法官提醒,如果车主购买车辆是为了开网约车,投保时应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并按照营运车辆的标准进行投保。私家车主在已购买家用性质商业险后从事专兼职网约车业务的,也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单变更手续。此外,广大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尤其是特别约定和免责条款,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钱超群 罗锦雯)

(责编:薄晨棣、温璐)


【作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领群鸿雁”领航边境共治新生态

  本报记者 常煜 郭君怡  本报通讯员 李永建  走进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额尔古纳边境管理大队上库力边境派出所荣誉室,“五星党支部”的牌匾熠熠生辉。  “我们以‘领群鸿雁’品牌为纽带,凝聚辖区各方力量。”派...

微案精办中彰显司法温度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 邓光扬  大要案审判备受瞩目,琐碎小案同样牵系百姓冷暖。房地产领域的民生案件,涉及购房者权益保护、开发商违规处置、金融贷款风险和房屋质量安全,直接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的...

赶时间的人,权益保障如何跟得上?

  义乌美团小哥邬明亮(右二)向同行介绍保险理赔知识。  徐淑仪摄  杭州饿了么骑手黄晓琴在取餐。  林移涵摄  昆山美团小哥俞振航在送餐。  徐鹤千摄  引 子  提起小哥,您想到什么?  快,苦,累……  这些赶时间...

高中毕业生暑期兼职乱象调查

  □ 本报记者 赵丽  □ 本报实习生 宋昕怡  漫画/高岳  “刚开始说好工资每小时22元,结果一到工厂,立马说每小时只给13元。我说我不想干了,中介直接扣下了我的身份证。”  前不久,来自广西南宁的准大学生陈洋打暑...

纷繁网络纠纷中,如何守护消费晴空

  漫画/高岳  纷繁网络纠纷中,如何守护消费晴空  人民法院深化以案促治让消费者放心购  “经营者在直播营销中作出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承诺,应依约履行。”“经营者不合理排除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不应支持。”……近...

内部名额、低分高录、“李鬼”通知书……警惕涉高考骗局花样翻新

 新华社广州7月2日电 题:内部名额、低分高录、“李鬼”通知书……警惕涉高考骗局花样翻新  新华社记者杨淑馨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高考前后及招生录取阶段,设计各类骗局,话术与手段不断升级,考生及家长稍有不慎就可能...

断骨增高能帮助快速长高……是真是假? | 谣言终结站

  多学一个知识点  ——成年后身高基本定型  男性骨骺线闭合年龄为18~20岁,女性为16~18岁,闭合后骨骼不再自然生长。切勿轻信“二次生长”谣言,任何宣称“非手术激活骨骺”的产品均为虚假营销。  正规医院仅对骨骺未...

失序的无人机“飞手”培训市场亟待监管

  6月5日,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桑田镇古城村,一名“飞手”操控植保无人机对水稻进行“飞防”作业。视觉中国供图  无人机“飞手”执照考证热潮涌动。社交平台上关于考证的话题讨论热度居高不下,一面是培训机构喊出“25天包就业”...

民营企业的“冤假错案”何时休?

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精神,要求各级司法机关切实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但部分地区执行相关政策不到位,导致涉案企业家冤案时有发生。 司法公正,这...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精神,要求各级司法...

药品追溯码怎么扫、有啥用?

  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从今天起,不扫码销售药品医保基金将拒付。  药品追溯码就是药品...

2024
09/03
12:26
浏览量: 4213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青海西宁:列车上的有机蔬菜可现摘现炒

青海西宁:列车上的有机蔬菜可现摘现炒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山西朔城区周波案:究竟是司法腐败 还是司法不作为?

山西朔城区周波案:究竟是司法腐败 还是司法不作为?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试问山西朔州有关部门:伪造印章 究竟算不算犯罪?

试问山西朔州有关部门:伪造印章 究竟算不算犯罪?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内线800转108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202511169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8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每日新闻网http://www.everyday-news.com/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每日新闻网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