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头条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成为会员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就案说法 > 实名举报忻州市检察院和法院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

实名举报忻州市检察院和法院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

来源:红色教育网络电视台 | 时间:2024-07-09 10:00:05 | 点击:27953

  1. QQ图片20240701163403.png

  2. 滥用职权 枉法裁判

  3.  我叫王来青,现实名举报忻州市检察院和法院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

  4. 2008年,我夫妻二人被忻州市检察院以抽逃出资罪起诉。事情的起因是忻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场冤假错案。2006年,我的公司因被诬告抽逃资本金,办案民警齐春明、刘志超代工商局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认定我抽逃出资罪。更令人气愤的是,在个人借款票据复印件上面,复印日期和出具盖章日期矛盾,证据真实性存在重大瑕疵(申请鉴定)。经侦支队办案人员齐春明、刘志超违反诉讼程序规定,出具了“账目丢失,无法对犯罪嫌疑人我夫妻抽逃出资时段的账目进行审计”的虚假情况说明,在办案过程中选择性规避账簿中我夫妻二人投入885万,办案人员未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故意伪造相关证据,隐瞒事实真相,向检察院和主审法院提供捏造变造事实伪造的证据,造成枉法裁判。

  5. 面对这场冤假错案,我曾多次向忻州市公安局、山西省公安厅、大同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进行举报,但这些部门并未依法依规对举报事项进行回复,态度敷衍不作为大搞形式主义官官相护,绕过法律法规敷衍举报的主要问题。我们夫妻二人通过走访、寄递、网上举报等方式向上述部门多次举报时任忻州市公安机关处级领导史国军及其敛财代言人薛瑞荣的犯罪事实,以及多次递交对我们夫妻炮制冤假错案的申诉材料和证据。但是上述部门均未依法依规对举报事项一一做出书面回复,绕过法律法规敷衍举报的主要问题。举报材料在各部门间来回空转,不依法依规正面回复问题,不能使举报人信服,更没有体现司法公正。

  6. QQ图片20240701163503.png

  7. 经过多年的举报无果后,2020年5月,山西省公安厅将原忻州市公安局领导史国军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提级下发到大同市公安局进行异地查办。然而时至今日,这个案件仍然没有得到任何书面答复。针对涉及多名公安人员徇私枉法、违法取证办案等多项问题至今无人立案查处。我们夫妻多次往返省厅、大同公安局两单位之间请求对史国军等人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但大同公安局一直欺上瞒下、拖延推诿、踢皮球,至今不给我们书面答复《受理立案通知书或不予立案决定书》,反而将我们提供的材料和证据以及反映的情况石沉大海。

  8. 现在我恳请上级领导批示提级监督立案,排除本地有关司法部门及官商的阻力,申请异地公、检、法彻查此案中涉及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申请异地立案再审该冤假错案,还我夫妻二人一个公道!让相关涉案的公职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还社会一个公道!我们夫妻现已被逼迫到无路可走了,持有大量证据却举报无望。朗朗乾坤无辜百姓出路何在?非要逼迫到无法挽回的影响才有领导重视吗?

  9. 以上是我经历的冤假错案的详细经过及诉求。在此,我恳请上级领导能重视我们的申诉,提级监督立案,彻查此案中涉及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我们一定能讨回公道!我对以上所说都有证据并且属实如有造假我愿承担法律责任!举报人:王来青。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编辑:田洪



【作者:王来青】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断骨增高能帮助快速长高……是真是假? | 谣言终结站

  多学一个知识点  ——成年后身高基本定型  男性骨骺线闭合年龄为18~20岁,女性为16~18岁,闭合后骨骼不再自然生长。切勿轻信“二次生长”谣言,任何宣称“非手术激活骨骺”的产品均为虚假营销。  正规医院仅对骨骺未...

失序的无人机“飞手”培训市场亟待监管

  6月5日,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桑田镇古城村,一名“飞手”操控植保无人机对水稻进行“飞防”作业。视觉中国供图  无人机“飞手”执照考证热潮涌动。社交平台上关于考证的话题讨论热度居高不下,一面是培训机构喊出“25天包就业”...

民营企业的“冤假错案”何时休?

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精神,要求各级司法机关切实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但部分地区执行相关政策不到位,导致涉案企业家冤案时有发生。 司法公正,这...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精神,要求各级司法...

药品追溯码怎么扫、有啥用?

  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从今天起,不扫码销售药品医保基金将拒付。  药品追溯码就是药品...

因“大而美”法案起分歧,马斯克与特朗普争吵升级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杜天琦】因对“大而美”税收与支出法案的意见分歧,美国总统特朗普与美国企业家埃隆·马斯克再次爆发“口水仗”。据路透社报道,当地时间1日,特朗普称“政府效率部门”(DOGE)应审查马斯克旗下公司获得的补...

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国家安全法高水平实施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召开国家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时间回溯到2...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周怿)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前对第四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省发现,临汾、长治等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填埋...

最高法首次设立律师工作联络专门机构

人民网北京6月26日电 (薄晨棣、高清扬)记者今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在研究室增设律师工作联络处。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设立律师工作联络专门机构。  据悉,律师工作联络处主要负...

让网络正能量从指尖到心田

当前,我国网民规模超过11亿人。互联网早已融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这个特殊的空间,需要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一同营造。  如何将网络空间里涌动的大流量转化为滋养人心的正能量?怎样引导广大青年...

温度丨集合,带上菜刀?村民道出实情:为抗洪救灾人员做饭

王岭村小喇叭里传来号召声“带上菜刀,一起来村委会帮忙干活”近日王岭村所在的贵州省榕江县遭遇特大洪水县域内多处低洼地带被淹部分乡镇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群众被困救援人员昼夜奋战在抗洪抢险一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24...

2024
07/09
10:00
王来青
浏览量: 27953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青海西宁:列车上的有机蔬菜可现摘现炒

青海西宁:列车上的有机蔬菜可现摘现炒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山西朔城区周波案:究竟是司法腐败 还是司法不作为?

山西朔城区周波案:究竟是司法腐败 还是司法不作为?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关部门 这样关停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试问山西朔州有关部门:伪造印章 究竟算不算犯罪?

试问山西朔州有关部门:伪造印章 究竟算不算犯罪?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内线800转108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202511169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8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每日新闻网http://www.everyday-news.com/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每日新闻网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