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9.9元可以买到品牌店价值25元的组合面包,还能为减少浪费出力——以“剩菜盲盒”形式低价销售临期或未出售食品的新消费模式,正迅速俘获都市青年的心。在消费者收获惊喜与性价比、商家节约成本的同时,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容回避:剩菜盲盒的品类可以“盲”,食品安全的底线绝不能“盲”。
笔者观察到,不少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踩雷”经历:有人购买的蛋糕盲盒,包装上无任何生产日期,切开后发现内部发霉,联系商家却只得到“盲盒不退不换”的回复;有人买到的熟食盲盒,拆开后发现距过期仅剩两小时。
早在2022年,四川天府新区某食品商铺就因售卖的“幸运盲盒”没有对食品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存储条件等重要信息作任何说明、提示,被当地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在实际交易过程中,部分商家以“盲盒”之名模糊食品信息、漏标食用建议,甚至将过期食品“改头换面”重新售卖,这些行为导致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食品安全有关信息的情况下误食变质食品、接触过敏原等。
盲盒模式本质是通过刻意制造信息不对称来刺激消费冲动。但食品的核心属性就是安全,这与普通商品有着本质区别。盲盒只是一种“包装”,内容物本质是食品,若以盲盒之名将关键信息(保质期、储存条件、过敏原等)隐去,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销售剩菜盲盒必须清楚“盲”的范围,将安全作为一切的前提,确保核心信息可见可查。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包含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保质期等在内的九项具体事宜。固然,剩菜盲盒可以不像常规商品一样完全公开所有细节,比如具体成分、净含量,但食品核心信息需要“透明盒”,商家须在外包装上至少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过敏原四项核心信息,食品安全风险不同或储存条件不同的多个品类食物不宜混搭进入盲盒。商家要对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能够知晓产品的安全信息,尤其是过敏原,并提示消费者尽快食用。
监管同样不能盲。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6月印发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虽为盲盒经营划定了框架,但对食品类盲盒,特别是临期食品这一特殊品类,仅作原则化要求,尚没有可操作化的强制标识细则、运输储存规范和售后维权界定。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专门性规范文件,清晰界定剩菜盲盒与普通盲盒、常规食品销售的法律边界,在此基础上,还要细化食品盲盒专项条款,明确商家、平台及监管机构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建立可追溯的责任链条,让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能够有源可溯、有责可究。重点检查销售种类是否包含生腌、乳制品、散装熟食等高风险易腐食品,标签是否完整标注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要求,感官性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确保每一项监管要求都落到具体环节。
“盲”于品类是趣味,“盲”于安全则是隐患。年轻人拥抱绿色生活、消费模式的创新探索都值得鼓励,安全底线也必须坚守。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剩菜盲盒时一定要认真检查食品信息——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在安全范围内,确认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注要求,留意过敏原提示是否清晰完整。切勿因“盲盒”的低价优势或拆盒乐趣,忽视对食品来源与品质的审视,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权。毕竟,再低的折扣,也抵不过一份明明白白的安心;再大的惊喜,也重不过万千消费者托付的信任。
杨开颜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08月20日 05版
责任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