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讯(文/图 吕本政 宋先媛)10月21日,一名胆大妄为的驾驶员在烟台高新区海河西路不仅涉嫌二次酒驾,更在遇到交警检查时强行闯卡,最终被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民警迅速拦截并依法严惩,目前该驾驶员已被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10月21日下午,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按照勤务安排,在海河西路设置检查卡点,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4时49分许,一辆灰色面包车在临近检查点时,非但没有减速停车接受检查,反而突然加速,强行冲过卡点,企图逃避处罚。
执勤民警反应迅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度周边警力进行布控拦截。在民警的紧密配合下,该灰色面包车很快被成功截停。车辆被拦下后,民警上前对驾驶员进行检查,刚一靠近,便闻到其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发现,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高某承认了自己在驾车前饮酒的违法事实。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高某并非初次涉酒驾驶。其曾在2013年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性质更为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严厉处罚。据此,高新区大队依法对高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目前,高某已被送往拘留所执行拘留。
此次事件中,高某不仅二次酒驾,还存在闯卡的严重行为,充分暴露了其法律意识的淡薄和侥幸心理的严重。高新区大队郑重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此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将持续不断地开展查处行动。请广大驾驶员务必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的严重危害和后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文/图 吕本政 宋先媛) 编辑:王明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