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讯(mm01)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房质量品质和防灾抗灾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农房建设规划布局,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服务和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房设计、施工水平,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民群众居住品质,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然而就在山东省梁山县仍存在地方“私自”允许建设,且‘违规、违法’的乱象。
图:在建项目施工现场
近期,每日新闻网频繁接到当地群众反映,位于山东省梁山县拳铺镇郭堂村,梁山大道与解放路交汇处向西200米左右路北,有一在建项目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以村民自建房名义违规违法建设,当地监管部门却视而不见。接群众反映后,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奔赴实地走访调查。
2025年8月17日,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由反映人指引,来到山东省梁山县拳铺镇郭堂村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该在建项目位于梁山县拳铺镇、镇政府所在地沿梁山大道向北1300米左右与解放路交汇处西200米路北,该在建项目是一个深15米,宽48米,总面积约700多平米的三层半楼房,系砖混结构,房子主题已基本完工等待粉刷墙壁,三层部分地方正在建设中,显得格外耀眼壮观,施工现场未看到任何环保设施及公示牌,现场一片狼藉。
图:在建项目施工现场
据周边村民讲:“这个楼房一层为临街商铺,房东自己使用或对外出租,二楼三楼不知道做什么,具体情况不太清楚,需要与房东了解”。
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现场看到,该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安全等标识牌,以及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公示牌,而切施工现场均没有任何环保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在建现场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凌乱不堪,几乎占据解放路道路的一半宽度,像这样的施工周边群众怎么会没有怨言。
图:在建项目施工现场
那么,该处在建项目是否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权是以什么方式取得?用地审批及规划等手续是否办理?对此,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向梁山县有关部门电话求证。
梁山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说:“你应该向拳铺镇那边咨询,因为它是农房建设,超高超大属于小城镇规划,高度、面积这一块的规定,应该向镇政府专门有一个乡镇办了解,这一块已经从我们这分离出去了,不归我们管理,我们监管不了,你们最好和地方联系联系,因为它涉及到一个城镇的规划,它不可能随意的让你想怎么建就怎么建”。
梁山县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说:“我们过去核实了一下,它这个是限额以下的工程,相关审批手续都在乡镇上,咱们梁山县的宅基地面积限额是200平米,他这个是4家连到一块盖的,因为他是4家一起盖的,所以看着大了点,其实它是4个手续,实际是4户一块盖的,高度根据镇上批的手续《鲁政发2001一9号文件》(音):宅基地高度建筑风貌应与村内及附近建筑保持基本一致。
随后一位自称是拳铺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说:“你向国土局反映的那个违建的事已经落实了,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等落实清楚了给你回电话,要不我让这边负责的给你回个电话吧,你是那个报刊的,出示一下你的证件好吗”?每日新闻网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相关证件和个人信息只能向梁山县有关部门报备,你可以向有关部门索取”。但遗憾的是梁山县有关部的办公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经梁山县多个部门与该部门取得联系,但始终没有与该部门联系上。
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再次与梁山县拳铺镇政府办取得联系,但以后的答复都是正在调查中尽快给你回复,最后干脆接通电话不说话直接挂掉。
从以上相关部门所说:该建筑属于小城镇建设,不可能没有规定,以及宅基地高度建筑风貌应与村内及附近建筑保持基本一致。那么梁山县拳铺镇郭堂村小城镇建设限额高度究竟是多少?该建筑的《规划许可证》究竟是一个《规划许可证》还是四个《规划许可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始终没有给出任何回复!
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房质量品质和防灾抗灾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农房建设规划布局,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服务和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房设计、施工水平,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民群众居住品质,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而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而梁山县拳铺镇郭堂村该建筑在没有相关手续和资质的情况下建设多日,群众多次电话向每日新闻网反映,每日新闻网工作人员多次与梁山县拳铺镇电话了解情况,为什么没有该事件的调查进展回复,甚至最后直接挂掉电话,难道梁山县拳铺镇就是这样为群众办事的吗?难道该建筑的安全性和技术以及各个环节、不应该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管控吗?如果全国都这样,国家的各项好政策何时能落实到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何时能实现?
在建项目施工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农村居民建设住宅应符合区、镇、村建设规划,限于使用人兴建自住房屋,禁止非法买卖、出租或以合作建房的形式变相买卖土地。
既然群众反映该建筑占用的是村集体土地,那么政府批文等资料如何查阅?以及梁山县拳铺镇郭堂村该临街楼房建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乡村建设规划等手续是否已经取得?梁山县拳铺镇政府相关部门始终没有给出正面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图:在建项目施工现场
2020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依法依规编制规划、监督实施规定,防止出现违规许可、未批先建问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鲁建建管字 〔 2025 〕 3 号
一、明确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范围
(一)下列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
1.达到规定限额的下列工程(含乡村建设工程)
(1)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2)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主要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污水处理、环卫、垃圾处理、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河隧道、地下过街通道)、公交场站、照明、广场、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
(3)整体立项的铁路、公路、水利、矿山、水运、民航、商业与物资、农业、林业、粮食、冶金、化工、机械、通信、电力等其他建设工程中,配套的房屋建筑、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的或未在开工报告等手续范围内的;
(4)既有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乡村公益事业建设工程
乡村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益事业建设工程。
(二)限额以下工程(乡村建设工程除外)应当办理备案,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应当按规定与乡镇相关监督管理机构签订工程服务协议
(三)下列工程不在施工许可范围
1.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等手续的其他建设工程,其配套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开工报告等手续范围内的;
2.与房屋建筑、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无关的生产性、工艺性等线路、管道、设施、设备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3.拆除等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需要备案的工程,以及其他依法不实行施工许可制度的工程;
4.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
5.农民自建2层(含)以下住宅;
6.既有住宅房屋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对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许可的;
(二)未依法将规划许可有关内容进行公告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办理规划许可变更手续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建设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意见》及《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在农村建房,如果是两层或以下的房屋,通常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也就意味着这类建房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如果是三层或以上的房屋,承建方必须具有建筑从业资格证书,此时就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该处群众反映‘违法’项目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建筑,不管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相关手续截止目前依然是个谜。如果说没有,那么该建筑能在众多监管部门“眼皮底下”肆无忌惮的拔地而起,究竟是当地监管、执法部门工作流于形式还是监管缺失?如果说手续齐全,为什么当地政府始终不予回复?这里面究竟有何不可告人的秘密?是否如反映人所说与当地有关官员存在有一定的利益链、违法许可?梁山县拳铺镇这种乱象何时休!
国家制定下达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无论在土地上建设什么项目,均明确指出各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若像梁山县拳铺镇这样的‘违法’项目,没有相关部门的“袒护纵容”,没有一些领导干部给予的一定“特权”,是很难行的通的。
希望当地政府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为了推动经济发展、环境提升,群众安居乐业、在经济推进的基础上,要符合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一定要严格把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按照当地空间规划,建设指标等,合法合规使用土地,防止“走样 跑偏”。同时,更应该重视各个审批、监管环节,尤其涉及到房屋建设中脱离监管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房屋的业主是群众,更容不得半点马虎。对此,希望各及监管部门以身作则、以此为鉴,一查到底,给群众一个合理的答案。并希望有关部门改正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认真给群众办实事,实办事。
截至稿件刊发,每日新闻网未收到梁山县拳铺镇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群众反映该处违建的调查进展情况。
该事件本网将持续关注! 编辑:王明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