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文/许伟雄 肖胜府)《信访意见书》确认建房占村道30公分(实为60公分),但政府热线回复竟称“该建筑在红线范围内,符合程序,不存在违建”。近日南安市诗山镇凤坡村部分村民向每日新闻网反映,该村民梁某法在2024年6月16日拆旧建新时未经四邻签协议等法定程序,违法占用村道(巷子)约60公分建房子。原巷子经过镇规划,原干部梁清湖、梁贵森党委讨论决定的,梁贵森亲自划线监督施工的2米宽(含护墙50公分;灌溉水沟50公分),1米作为村民出入通道。这条村道是太古老路,全洋后这片耕地的主要通道,村民干农活的必经之路。1米宽的通道被侵占60公分左右建房,剩下约40公分,村民单身都无法行走,何况挑着化肥、农具等。村民只能绕道出入,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
2024年8月,诗山镇政府在《信访意见书》称“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派驻村干部、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占用村道30公分,梁某法暂停翻建房屋。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处理情况:停止翻建房屋施工,在未达成一致共识前不得施工”。这份《信访处理意见》避重就轻,把占用村道轻描淡写说成是相邻的2家人(梁某森与梁某法)纠纷,明明违法占道要拆除的,却说调解。该处理意见书出来后,梁某法不但没有停止施工,反而在执法人员的眼皮底下建起4层主体房屋。之前确认占用30公分(实际60公分)的事实,诗山镇政府在12345政府热线回复中又认为,“该建筑在红线范围内,符合程序,不存在违建”。一面倒为违建者辩护洗地、说辞前后矛盾,村民质疑镇政府执法人员的公正性,或存在暗箱操作。
2023年梁某法准备翻建时,村民就向梁某法本人以及村委会、镇政府农办必须保留原地基原宽度建设,水沟和路面必须保持原状,保证稻田灌溉用水和村民出入安全,在建时诗山镇执法人员也到了现场勘查。但梁某法并没有遵守相关规定,趁着邻居不在家,强行占用村道进行抢建,导致村民出行受阻,邻里关系恶化,甚至有产生打斗风险。根据福建省及泉州市农村建房管理政策的审批流程,相邻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协议书(需签字确认或公证)。现在相邻的左右后3户都没有签字,程序如何合法?
每日新闻网就村民反映的情况联系诗山镇委陈书记,直到发稿前未收到有关答复。村民强烈要求执法部门秉公执法,拆除违法占用村道路的房屋,还路于民,维护村民的公共利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图一)诗山镇执法人员在执法,明确已经占用村道,责令停工。但如今已经建好主体4层,村民强烈要求还路于民,不能停留于纸面执法。
(图二) 原来2米宽的巷子(左边防护墙边水沟1米,右边蓝色标图1米为村民出入通道)经村民测量的现场。
(图三)原先村民出入的巷子现在几乎被堵死,村民只能绕道行走,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编辑:王明 审核:同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