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头条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成为会员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监督与法 > 酒后在小区挪车,算酒驾吗?

酒后在小区挪车,算酒驾吗?

来源:央视新闻 | 时间:2025-03-25 14:03:50 | 点击:482

近期,湖南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公布一起案例,一名男子酒后在小区内挪车被交警给予行政处罚,男子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酒后在小区挪车,到底算不算酒后驾驶?

01

男子小区内酒后挪车被认定醉驾

小区道路属于“道路”吗?

2022年12月9日,湖南长沙市民张某和朋友吃饭饮酒后打车回家,因小区内通知将进行水改封闭施工,张某将停放在小区施工区域内的车辆驾驶至小区地下停车场入口位置。在移车过程中,小区保安与张某发生纠纷并报警。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发现张某有酒驾嫌疑,遂将其带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检验,张某体内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70.8毫克,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交警遂对张某采取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2023年9月,长沙交警对张某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立案,经调查后,给予了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张某不服处罚决定,认为小区内的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交警部门对于小区内的道路没有行政执法权。于是,张某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小区内驾驶机动车辆,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70.8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长沙市交警支队对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张某不服,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涉案小区内的道路是不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提到的“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王平表示,如果不是全封闭,外来人员和车辆可以进入,就仍然属于“道路”。其中短距离挪车,也算“驾驶”,仍然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相关规定的应当受到处罚。

02

“酒后短距离挪车”

情节轻微的可免于刑事处罚

2023年12月,最高法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

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没有从重处理情节的,可认为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处理。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温海敏表示,虽然张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认定为犯罪。但该行为仍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不用追究刑事责任,要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03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

醉酒驾驶摩托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统计,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

值得提醒的是,摩托车也是机动车,喝完酒同样不能驾驶摩托车上路。在江西赣州,张某未戴头盔醉酒驾驶摩托车撞向对向车辆,导致自己后脑勺受伤,对方手指骨折。经鉴定,张某属于醉酒驾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可见,醉酒状态下人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会大幅下降。因此,哪怕是极短距离的驾驶,也可能引发不可预估的危险。

04

十五种醉驾情形须从重处理

据专家介绍,醉驾行为显著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比如在小区挪车、停车入位等情形。此外,还包括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等。

此外,专家还介绍,有十五种醉驾情形需要从重处理。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等情形。

专家表示,宽严有度,要根据对社会的实际危害、行为人主观上的恶意程度等方面来区分考虑。

特别提醒,小区、停车场等场所,老人、儿童活动频繁,环境复杂程度不亚于公共道路。酒后不开车,哪怕在自家门口!

总台央视记者/李珺 赵学荣 曹筱征 张胜强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李思佳


【作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卢浮宫博物馆宣布20日继续闭馆

  △卢浮宫博物馆(资料图)  法国卢浮宫博物馆10月20日宣布,当日将继续闭馆。  位于法国首都巴黎的卢浮宫博物馆10月19日上午发生抢劫事件,馆方随后宣布临时闭馆一天。  法国警方调查初步线索及卢浮宫内部人士消息显示...

都市圈“破圈”、大湾区变“小” 深中通道重塑了他们的生活轨迹

央视网消息:深中通道是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核心交通枢纽工程,全长约24公里,连接深圳、广州、中山三地。去年6月30日通车之后,深圳和中山车程从原来2小时缩短到30分钟。不仅仅方便了深圳中山两地的交通,更让珠...

机关大院变“城市客厅” 机关食堂的烟火气成文旅出圈密码

阅读提示  面对蜂拥而至的客流,一些地方为做好服务,在假期开放机关食堂,解决游客吃饭问题。荣昌等地开放机关大院的做法,既打破了政府机构的“围墙”,又满足了游客实际需要,还让假期闲置空间“活”了起来。  “假期第一天就有3...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第四批)

央视网消息:据“文旅之声”公众号消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深入开展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并对部分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件等...

【凝心铸魂】以学铸魂!万荣县公安局组织开展2025年全警政治轮训

每日新闻网讯(赵  岩)10月13日,万荣县公安局2025年全警政治轮训开班,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泽林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常务副局长卢骅主持仪式,第一期参训的240名民辅警参加开班仪式。为确保轮训...

前三季度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37亿元

记者10月17日从国铁集团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37亿元,同比增长5.8%,投资拉动效应充分显现。  前三季度,铁路建设优质高效推进,投产新线968公里。渝厦高铁重庆至黔江段、沈阳至长白山高铁、...

美中情局在委内瑞拉开展“秘密行动” 拉美多方发声谴责

美国总统特朗普15日称,他已授权美国中央情报局在委内瑞拉开展“秘密行动”,并声称五角大楼正考虑在委内瑞拉领土内发起“反毒”打击。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当天谴责说,美国中情局策划委内瑞拉政变。16日,拉美多国政要和国际组织也纷...

校馆弦歌丨触摸历史印记 激荡青春力量——高校场馆中的精神接力

新华社长沙10月16日电题:触摸历史印记 激荡青春力量——高校场馆中的精神接力  新华社记者谢樱  穿过湖南大学现代化的校园,岳麓书院飞檐翘角,古木参天。  这座始建于北宋开宝九年(976年)的千年学府,是中国古代四大书...

租房新规落地“满月” 住房租赁市场有了哪些新变化?

央视网消息:9月15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如今,新规落地已经“满月”。记者在各地调查采访发现,一个月来,新规正逐步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生着积极变化,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在位于深圳...

“班主任”群发缴费通知?警惕这种诈骗套路

央视网消息:班级群是家长和老师沟通的重要渠道,而这也给了一些骗子可乘之机。近期,江苏扬州市江都区一个中学的不少家长就中了骗子的招。  今年9月2日,刘女士正在刷手机,突然屏幕上弹出提醒,她被拉进了一个名为“班级收费群”的...

2025
03/25
14:03
浏览量: 482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华润雪花啤酒以见到销售主管目中无人为由对经销商罚款18000元、 因拒绝给回扣深圳光明一经销商惨遭华润雪花啤酒人员报复

华润雪花啤酒以见到销售主管目中无人为由对经销商罚款18000元、 因拒绝给回扣深圳光明一经销商惨遭华润雪花啤酒人员报复

辽宁营口—芦屯镇多个村中集体土地被承包户私下售卖他人建墓地,村民多次反映未果问题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

辽宁营口—芦屯镇多个村中集体土地被承包户私下售卖他人建墓地,村民多次反映未果问题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

辽宁鲅鱼圈芦屯镇驼台铺村多户村民将几百亩果园林地私下出卖改变土地性质变脸为私家墓地

辽宁鲅鱼圈芦屯镇驼台铺村多户村民将几百亩果园林地私下出卖改变土地性质变脸为私家墓地

山西潞安化工集团五阳煤矿连年发生事故,这个安全责任,应该谁来负?

山西潞安化工集团五阳煤矿连年发生事故,这个安全责任,应该谁来负?

兰陵两户民房再现强拆

兰陵两户民房再现强拆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内线800转108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2025111695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600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每日新闻网http://www.everyday-news.com/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每日新闻网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